请选择 进入手机版 | 继续访问电脑版
  • 手机版
    扫描左侧二维码快速访问本站
  • 官方微信
    粤西在线官方微信公众账号
    添加方式:
    一、搜索添加微信号(yxzx111com)
    二、扫描左侧二维码
  • 焦点热门杂谈 秀场大杂烩美食吧
  • 护肤二手房车友会 摄影者彩妆美体
  • 爱旅游爱文艺投资人 口述婚姻家庭情感汇
  • 二手房租房求职 招聘二手交友
  • 查看: 1402|回复: 0

    [今日关注] 茂名开展新闻信息服务类网络平台备案登记工作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7-2-22 09:37: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源:[url=]茂名网[/url]作者:闵灿


    摘要:据悉,为了加强本地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工作,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法规要求,市网信向在茂名市辖区内从事新闻信息服务类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的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移动客户端、“今日头条...




    茂名网讯 日前,市网信办发出了《关于开展全市新闻信息服务类网络平台2017年度备案登记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属地内各新闻信息服务类网络平台做好相关备案登记工作,积极配合在全市范围内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

    据悉,为了加强本地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工作,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法规要求,市网信向在茂名市辖区内从事新闻信息服务类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的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移动客户端、“今日头条”头条号、腾讯媒体公众平台(企鹅媒体平台)等网络平台发出了《通知》。

    根据《通知》要求,凡在茂名属地内从事各新闻信息服务类的网络平台须填写《茂名市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登记表》(可登陆茂名市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网站www.mm12377.cn下载),并在2月24日前报送市网信办。据了解,目前大部分相关网络平台已主动备案登记,市网信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根据公安、经信、文化、工商、互联网数据中心企业等单位提供的信息及意见,对各网络平台报送的《茂名市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登记表》进行审查,并视审查情况,对部分网络平台进行实地检查。

    茂名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闵灿 报道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粤西在线 ( 粤ICP备17009436号-1|粤公网安备 44090202000436号 | 热线:0668-2899308 投稿邮箱:yxzxw111@163.com

    GMT+8, 2024-3-28 21:13 , Processed in 0.139932 second(s), 2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