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部门:影响驾驶人视线
阳江日报讯(记者/李柳枝)近日,网传一则因在私家车内悬挂饰物而被罚款的消息。车内悬挂饰物在日常生活中十分常见,此行为真的会被罚款吗?市公安交警部门回应,车内悬挂饰物影响驾驶人视线,属交通违法行为,可处以50元罚款。
昨日,记者走访发现,不少车主都会在车辆内部或多或少地摆放一些装饰品。中国结、佛珠、香水瓶、竹炭狗、模型车等装饰品常见于前挡风玻璃内,在后挡风玻璃下则摆放着面巾纸盒、毛绒玩偶、抱枕、遮阳帽等物品,还有部分车主在中控台上也放置了各种杂物。此外,记者随机采访了部分市民,大部分人表示并不知道前后挡风玻璃范围内放置饰物属违法行为,也不认为此举会对行车安全造成影响。
市公安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在车内悬挂装饰物违反了交通法律法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2条第2项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该负责人表示,此类行为还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因为在驾车过程中,车主往往只能通过后视镜、车窗等来观察车外情况,若是这些物品摆在前后挡风玻璃上,不但在行车过程中容易遮挡视线,而且还会让驾驶人或者其他车辆驾驶员的注意力分散,影响驾驶员判断,容易引发事故。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据了解,目前我市公安交警部门在日常执法中发现这类情况时,将依法对驾驶员予以警告教育或处以5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