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在先致使养殖户损失惨重不赔偿,天理难容 在高州市大坡镇大榕村委会发生了一件村民吴某辉与赖某华在签订合同期内,吴某辉因违反双方的约定,造成了赖某华重大的损失,事情究竟是怎样的? 高州市大坡镇大榕村委会富毫岭村小组、下保村小组的山岭由当地的村民吴某辉承包来种植松木,而山岭杂草茂盛,非常适合养牛,从而引荐了长坡镇西冲村的赖某华前来投资发展。吴某辉承包该山岭种植松林,林下茂盛的杂草适合赖某华养牛,经过吴某辉与赖某华双方会晤并达成共识,于2016年8月14日,双方签订了该山岭的租用合同, 合同第二条明确指出,赖某华租用该山岭的经营范围是,用作吃草类动物养殖等,并在合同签订时,赖某华一次性向吴某辉交付了十年58000元的租金。合同签订后,赖某华雇请了十几个工人,夜以继日地进行养殖场的筹建工作,同时从外地引进了38头大、中、小黄牛回来放养。 2016年9月中旬,吴某辉向赖某华提及该山林有获得林业扶持款划拨机会,时日上级要进行审查核实,要对路边地带进行除草。当时赖某华正忙着搭建养殖场的棚圈,对迎接上级的巡查,是必要确保道路畅通,于是就同意了吴某辉对铲除路边杂草的要求。 万万没想到的是,吴某辉雇请了多名劳工,对他承包、租赁给赖某华的所有山岭进行大面积、全覆盖地喷洒草甘膦农药,并没有通知赖某华,他们在林中喷洒了对人畜有害或无害液体,要做那些相关的预防工作等。 半个月后,山岭上的牧草逐渐开始枯黄,赖某华的牛因进吃了喷洒草甘膦农药的山上牧草,逐渐出现肚硬实、站立不稳、不进食、精神沉郁、消瘦的症状, 2016年10月15日,赖某华请来长坡镇的畜牧兽医师对病牛进行诊治,畜牧兽医师的诊断是食物中毒,赖某华考虑到刚开始养殖,不愿和作为岭主的吴某辉发生矛盾和冲突,况且当时吴某辉家有丧亊,出于人道主义,暂不与他们理论。 此后,每隔几天就有一头或两头的牛死亡,前后共死了16头牛,赖某华不得不找吴某辉协商解决问题,吴某辉回应态度模糊,之后又一直拖着直至如今。 无奈之下,赖某华只有请大坡镇派出所干警出面解决,吴某辉答辩为赖某华的牛买回来时就有问题,是病死的,而不是吃了他山上的草中毒的。派出所回应是非刑事案件,也是无果。 合约上明确指岀,赖某华租山的目的是要牧草养牛,而吴某辉明之不可违而违之,是一件明知故犯的违约行为。 到12月份,问题的严重性大幅增长,赖某华发现山上的牧草全部枯萎。于是向有识之士请教,他们认为,经高浓缩草甘膦农药喷洒的植物,根部完全腐烂,短期内甚至三两年根本没法再重新生长。 面对成也肖何败也肖何的吴某辉,面对山野枯黄的牧草,几公里以外放养的牛难以看管,多次毁食庄稼而要赔款。面对圈栏里瘦弱的黄牛,只能高价收购当地的禾草来喂养,甚至远道从家乡将牧料运到养殖场。 面对发生的事情,云云种种,本来雄心壮志的赖某华,此时此刻,对什么筑巢引凤、招商引资、不禁有些失望。 公道自在人心,公理在于事实,为讨回公道和维护自已的合法权益,关于吴某辉的所作所为,赖某华多次向上级政府部门和领导申诉和求助!希望能尽快得到妥善处理,早日挽回损失! 相关法律链接: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自1999年10月1日公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九条和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受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的承诺,该承诺有效。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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