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公道伯 于 2022-9-17 00:32 编辑
茂名市一村民为疏通自家化粪池排水坑遭邻居打伤至今未得到任何赔偿 日前据茂名市茂南区金塘镇南方乌云塘村一组村民张某娟反映,7月7日早上8时许,她为了疏通排水,拿铲将堵塞屋后面化粪池排水坑的石子铲开,被邻居吴某琼发现后将其打伤,共花了19782.44元,至今没有任何赔偿。 村民张某娟受伤严重 据了解,村民张某娟和吴某琼是邻居,村民吴某琼因想侵占张某娟房屋土地,吴某琼于2022年5月在外拉了一车石子堆放在张某娟房屋的化粪池上,阻碍了房屋水坑的正常排水。2022年7月7日早上8时许,因连续下了几天大雨,加上堆放的石子堵塞了排水坑,导致水通过化粪池倒灌进张某娟的房屋里,张某娟为了阻止化粪池水倒灌,于是拿铲将堵塞排水坑的石子铲开,疏通排水,吴某琼见到后,上前将张某娟推倒在地,并拿着锄头将石子继续堆放在水坑中,张某娟上前要求吴某琼停止其侵害行为,吴某琼不但没有听取张平娟劝阻,反而用锄头将张某娟打伤,吴某琼殴打张某娟的过程经过有村民亲眼看见。 张某娟受伤后被送进茂名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于2022年7月19日出院,共住院12天,2022年8月5日经茂名市公安局茂南分局法医鉴定,张某娟的伤情为轻微伤,根据《广东省2022年度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的有关规定,张某娟的损失计算如下:医疗费:14862.44元、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费、交通费以上合计:19782.44元。
据了解,张某娟受伤住院后,吴某琼及其家属从不过问原告的情况,并拒绝支付医疗费。吴某琼强行将石子堆放在张某娟化粪池上并阻塞原告排水坑正常排水,侵占张某娟房屋土地,事后又打伤张某娟,其行为恶劣性极强,给社会造成极其严重的影响,严重损害张某娟的合法权益,为维护合法的人身和财产权益,张某娟现已向茂南区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主持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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