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清远市清城区飞来峡村民周某雄向媒体报料,称其投入140余万元参股的企业深陷债务与管理纠纷,自己退出公司一年多仍无法拿回应有权益,维权之路屡屡碰壁。 事件核心涉及的清远市某某农牧养殖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9年5月23日经清远市市场监督局批准成立,法定代表人为大股东付某洪,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家禽饲养、批发零售等,注册地址位于清城区飞来峡镇竹园村委会围南村。周某雄介绍,公司成立初期未建立完善的进出机制便启动招商引资,飞来峡镇竹园村委会现任村支部书记周某涛于2019年加入成为股东,2022年即退出公司。 “周某涛退股后,他舅父拖欠公司的40多万元账款就成了‘死账’。”周某雄表示,股东们多次追讨欠款均无结果,他曾多次找到周某涛请求协助追款,却被对方以“已退股”为由拒绝。这一情况引发了周某雄对“保护伞”行为的质疑——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相关解读,“保护伞”需具备明知对象涉违规行为仍提供庇护、存在特定利益关系等特征,需结合职权关联与行为持续性综合认定。 雪上加霜的是,周某雄称其发现法定代表人付某洪存在“套取公司30多万元转入私账”的行为后,当即提出退出公司,却遭到付某洪拒绝。即便如今已实际退出一年多,付某洪仍拒绝交出公司账目,导致其无法核实资金去向与公司真实经营状况。 针对周某雄的困境,法律层面并非无计可施。《公司法》明确规定,股东享有查阅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等资料的知情权。维权可遵循“先确权、再退出”的逻辑:首先需向公司提交书面查账申请并留存凭证,若公司15日内未回应或拒绝,可向法院提起知情权诉讼,胜诉后可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协助查账 。对于退出诉求,可通过股权转让或符合法定情形的公司回购实现,若陷入僵局,持股10%以上的股东还可起诉请求解散公司并清算 。 截至发稿,媒体多次尝试联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付某洪及村支部书记周某涛,均未获得回应。周某雄表示,他已整理好出资证明、沟通记录等相关证据,将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此事中涉及的账款拖欠、账目隐匿等问题,以及周某涛的履职边界争议,媒体将持续关注。(法治中国网/钟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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