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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防控指引】广东省物流行业恢复服务秩序新冠肺炎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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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18900857803
时间:
2020-3-23 23:06
标题:
【防控指引】广东省物流行业恢复服务秩序新冠肺炎疫情
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组关于印发广东省物流行业恢复服务秩序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的通知
粤卫疾控函〔2020〕72号
各地级以上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组各成员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省物流配送行业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发〔2020〕28号)和广东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工作指引要求,结合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展,我们组织编写了《广东省物流行业恢复服务秩序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广东省物流行业恢复服务秩序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
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组
(代 章)
2020年3月20日
附件
广东省物流行业恢复服务秩序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
一、适用范围
本指引适用于各类有关物流运输、仓储、物流节点、集散配送、货代、物流信息化、采购、冷链、包装、物流智能装备、第三方物流及配套服务等的公司、企业和营业门店,以下简称“各单位”。
二、总体要求
各单位要处理好疫情防控和恢复服务秩序的关系,以科学、合理、适度、管用为原则,突出重点,分类施策。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好恢复服务秩序前评估,统筹推进生产保障和防控任务,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并配合有关机构做到早隔离、早治疗。防止恢复服务秩序后疫情在物流行业内传播,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职责分工
各单位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属地各业务主管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组织、联合相关行业协会根据各自业务范围及特点制定细化的操作指南,属地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疫情防控技术指导。
四、主要措施
(一)成立防控专项工作组。
各单位法定代表人为疫情防控第一负责人,成立健康管理小组并同时设立健康管理责任人,应主动对接属地卫生健康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组织制定本单位防控工作方案并部署实施,制定适合本单位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与处置工作应急预案。
(二)做好恢复服务秩序相关工作。
各单位要严格根据本区域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情况,结合本单位防护物资储备、人员培训、规章制度等复工前准备工作进行综合评估,评估后方可恢复服务秩序。
1.严格落实分区分级管理要求。
根据最新的广东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工作指引要求,严格落实分区分级管理要求。
2.做好恢复服务秩序前疫情防控工作准备。
各单位需做好疫情防控相关规章制度制定;分批次开展全员知识培训,包含所有后勤工作人员;做好恢复服务秩序前防控物资准备,含防护、消毒等用品储备;为工作人员提供足够的口罩、消毒剂等防护用品。
3.对返粤员工实行分类管理。
根据电子健康码情况对员工实行分类管理,实行健康码互认。组织持健康码绿码人员有序分批返粤返岗,不设置限制条件,无需隔离。持健康码红码、黄码人员暂缓来粤返粤。各单位如发现红码、黄码人员要及时报告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采取相应管理措施,要实行居家或集中隔离14天。所有来粤返粤人员到达目的地后,应主动向社区(村居)和用人单位申报个人健康信息,绿码人员体温检测正常即可返岗。
各单位加强宣传推广,引导从业人员通过粤省事平台“粤康码”做好健康情况申报、入粤登记、解除医学观察电子告知书等疫情防控个人健康信息登记管理工作,实现一人一码,并在日常防控查验各场景下主动向检查人员出具健康码以便查验,满足出行和返工需要。
(三)设立临时医学观察点和单独隔离观察间。
各单位根据员工数量和场所等实际情况可设置一定数量的临时医学观察点和单独隔离观察间,临时医学观察点用于初测体温≥37.3℃员工的体温复测和待送员工停留,单独隔离观察间用于不需要在医院隔离的具有发热等症状人员的隔离观察。原则上:观察点要设在相对独立、通风良好的房间,需配备1-2名工作人员,负责体温检测和发热人员的管理,并配备红外测温仪、水银温度计、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消毒纸巾、医用乳胶手套、快速手消毒剂、84消毒剂等物品,有必要的配备木制或铁制椅子,不宜配备不易消毒的布质材料沙发,不能使用集中空调系统。
临时医学观察点的工作人员需穿戴工作服、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医用乳胶手套。
(四)员工健康监测与报告。
恢复服务秩序后,各单位要做好全体员工每日健康监测和登记。
设立可疑症状报告电话,员工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时,要及时、如实报告。各单位设立健康管理员,要每天汇总员工健康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当地疾控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
(五)做好客户健康宣传与日常排查。
各单位在醒目位置张贴并宣传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告知客户服从、配合公共场所在疫情流行期间采取的各项措施。入口处设立体温监测岗,对进出人员和车辆进行登记,对所有人员进行体温测量。有发热(体温≥37.3℃)、干咳等症状者,不得入内,建议其就近到发热门诊就医。
(六)运输途中卫生管理。
运输交通工具应在每次出发、装货前,到达目的地及卸货后进行清洁消毒。应设置垃圾桶,配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消毒湿巾、医用手套、速干手消毒剂、含醇或含氯消毒剂等物品。运输途中人员要视情况做好个人防护和手消毒。
运输途中每日进行健康监测与登记,密切关注随车人员在途中及在粤期间的健康状况,如在运输途中有人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所有随车人员做好防护措施,联系用人单位和目的地对接单位提前做好转送指定医疗机构进行送医排查的准备工作。(七)减少聚集性活动。
1.各单位应教育员工减少聚餐聚会,避免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勤开窗通风,保持居室清洁,引导员工不要扎堆聚集。
2.就餐要求。员工食堂应当参照餐饮机构分区分级防控要求进行管理。设置洗手设施和配备消毒用品,供就餐人员洗手消毒。做好炊具餐具消毒工作,不具备消毒条件的要使用一次性餐具,采取分餐、错峰用餐等措施,减少人员聚集,用餐时避免面对面就坐,不与他人交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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