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商事案件
3月13日,原告东莞信某公司与被告肇庆科某公司、科某(佛山)公司、山某国际公司、山某(广东)公司在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主持下签订调解协议,一宗涉案标的额为2.7亿元的商事纠纷圆满化解,法院妥善办结该案,既维护了原告的合法利益,也为肇庆科某公司等被告的并购及增资扩产的经营行为提供了保障。
案件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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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科某(佛山)公司曾与东莞信某公司签订《股权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约定以2.7亿元将其持有肇庆科某公司75%的股权收益权受让给对方,到期后溢价回购,并以该75%的股权作质押担保,但科某(佛山)公司逾期未履行溢价回购义务。
2019年6月,山某国际公司与肇庆科某公司商讨商业并购,在肇庆成立山某(广东)公司。
2019年9月,双方签订《入股协议》,肇庆科某公司以其生产线设备、土地及不动产等作价出资入股山某(广东)公司,后将其股权转让山某国际公司。
2019年12月,东莞信某公司以被告签订的《入股协议》侵犯其股权质押权为由起诉至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确认协议无效,并申请诉讼财产保全。
2020年2月,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由科某公司转移给山某国际的土地约300亩、厂房8幢等财产。同时,东莞信某公司向东莞某法院起诉科某(佛山)公司,要求对方履行《股权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的违约责任并申请诉讼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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