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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霞山区公检法联合召开拒执罪案件协调会 [打印本页]

作者: 民生小编    时间: 2017-3-31 10:03
标题: 霞山区公检法联合召开拒执罪案件协调会


拒不执行判决最高可判刑7年

来源:湛江晚报 作者:周文硕 通讯员陈真梅
湛江晚报 记者周文硕 通讯员陈真梅 29日,在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指导下,霞山区人民法院联合该区公安局、检察院召开办理涉嫌拒执犯罪案件协调会,对如何充分利用司法资源,提高判决执行效率等多个问题展开讨论研究,以打造霞山公检法的联动模式。记者从协调会获悉,当事人拒不执行判决最高可判7年有期徒刑。

协调会传达中央、省、市基本解决执行难得有关会议精神,介绍今年霞山区人民法院执行情况和涉嫌拒执犯罪移送情况。各方对基本解决执行难有关会议精神的学习认识及办理涉嫌拒执犯罪案的体会提出工作机制设想,进一步对类似案件的有关线索、证据内容等多个问题展开讨论,达成多个共识。

记者获悉,根据《刑法修正案(九)》条文三十九:对人民法院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当前,由于社会诚信体系和违法失信惩戒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自动履行生效判决仍未能成为自觉行为。执行难是社会矛盾在执行领域的综合反映。协调会提出,下一步,公检法部门要联合建立完善机制,对一些被执行人,尤其是在强制执行阶段仍然通过各种方式规避执行、逃避执行甚至暴力抗拒执行的,要加大依法制裁力度,实行联合惩戒。

据了解,为提高涉嫌拒执犯罪送审效率,目前霞山区人民法院已成立拒执罪小组,部署该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力争提前完成“两到三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目标。

[责任编辑:吴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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