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日报讯 (记者 孙林颖) 近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为切实减轻企业职工医疗保险缴费负担,降低企业用工成本,更好地支持企业发展,我市适度降低职工医疗保险用人单位缴费费率。从4月1日起我市职工医疗保险用人单位缴费费率将由6.3%降低为5.5%,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保持不变。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据初步测算,政策调整后一年将为全市用人单位减少医疗保险缴费1亿元。该政策同样适用于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和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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